五年前,还是个穷困潦倒的小子,连想送我一盒樱桃都要打一个月工的孟廷希,如今却以人模狗样的姿态站在我的面前。
天空下着细密的雨,劳斯莱斯幻影的车灯还在闪烁,连给他打伞的保镖身上的衣服面料都看起来格外名贵。
我尴尬地把装着宣传单的包往后挪了挪,又把雨衣的帽檐压低,心里盘算着如何若无其事地撤回传单再悄无声息地遁走,最好还不要被他认出来。可孟廷希已经先我一步抽出了压在雨刷器下面的传单,还读出了上面的内容。
「声音贩卖,半小时38元。」
紧接着,他的鼻子发出一阵短促而不屑的冷笑,「应朝朝,你怎么混成这个德行了?」
啊?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呀!
大学时成绩优秀的应朝朝,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?嫌弃了孟廷希,转身投向富二代的应朝朝,按理说前途应该一片光明,怎么还越来越糟?
更糟的是,前男友居然突然发了财!
于是,我低声说道:「大哥,你认错人了。」
说完就想溜走,却被孟廷希的长臂拦下。
黑色的伞挡不住他伸出的胳膊,我看见雨滴在他的袖子上打出一朵朵小花,很快就被吸收在不防水的布料里。紧接着,他的声音冷冷地传来:「应朝朝,我出十倍,买你一小时。」
真是狗血的情节!
早年间被无情抛弃的穷小子,如今却变成了富贵公子,竟然还要用金钱羞辱曾经抛弃过他的女人!
「不卖!」我虽然见钱眼开,但也不是傻瓜。
「确定?」孟廷希的声音不紧不慢,「这是私人停车场,发小广告罚款五百块,你要我叫保安吗?」
我梗了一下脖子,差点犯颈椎病,「现在计时,你还剩59分钟。」
孟廷希示意手下打开车门,「上车。」